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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持续扩大 到2020年规模达6万亿|信息消费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4日讯(记者 李方)  在线学英语、追热播影视剧、网络订餐、网约车、共享单车、分时租赁……时下,人人都离不开智能手机和移动网络,信息消费已经渗透到了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全过程,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

  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4.5万亿元,今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持续扩大。根据今年8月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达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

  信息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信息消费是指居民或政府为满足个人或公共需求而购买信息产品以及通过信息产品购买商品与服务的支出总和,表现为最终消费的支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8.5%,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

  作为重要的新兴消费领域,信息消费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期。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国内信息消费规模达到了2.3万亿,同比增长15%,是同期GDP增速的2.2倍。初步估计,今年我国信息消费将实现5万亿元的量产规模,同比增长11%,占GDP之比提升至6%。

  “信息消费是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升级信息消费,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说。

  作为信息消费的基础设施领域——通信网络提速降费开展3年多来,释放了诸多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3年来,宽带资费单价下降了90%,移动通信客户单价下降了83.5%。

  “现在上网价格便宜了,网速还提高了,以前是100M,现在充一年送一年200M,速度快多了。”在昆明生活工作的小张,平时工作主要是在家里做网站设计,说起提速降费,确实让她觉得更省钱也更方便。小张的老家在云南保山农村,家里人反映近年网速提高不少,“都能带动智能电视了,而且楼上楼下家里人同时上网也不觉得卡了。”她说。

  迈向“信息+消费”2.0时代

  伴随着通信网络的快速发展,我国信息消费也由侧重于线上购物的1.0时代,迈向线上线下各行业深度融合的2.0时代,从“信息的消费”转向“信息+消费”,网约车、网络订餐、上门服务、共享单车、分时租赁,以及在线教育、在线直播、在线医疗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如今,数据流量成为刚需,直接催生了直播、短视频、手机游戏、在线电台等新移动应用,这些新应用又反过来带动流量消费呈爆发式增长,数据流量消费占居民通信支出的比重已由2013年的30%提升至目前的62%左右。

  移动支付覆盖场景更为广泛,“出门不带钱,一部手机走天下”成为信息消费2.0时代的典型特征,大到机场、景区、地铁,小到街边、菜场、地摊儿,随处可见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标识。统计显示,2017年移动支付交易达375.5亿笔,金额达202.9万亿元,无现金成为我国引领世界创新潮流的“新名片”。

  在支付手段的成熟、版权内容保护、对内容个性化追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费者付费习惯日渐成型,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并愿意为优质的视频、音乐、图书、游戏、教育等网络资源付费。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网络视频用户付费比例达到42.9%,相比2016年增长7.4个百分点,用户满意度达到55.8%。

  信息消费环境有待改善

  信息消费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信息消费环境仍有待改善。长久以来,垃圾信息、诈骗信息、钓鱼信息充斥虚拟空间,甚至电信猫腻也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在昆明网费便宜了,但老家并没有太便宜。还有,我自己用的电信电话猫腻很多,有一次我连续投诉了三四天,电信给我退了五百多块钱。”小张反映。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6.97亿户,电信用户申诉举报同比上升近30%,不明扣费、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同时,一些地区电信企业不规范,特别是个别基层电信企业仍“模糊资费内容”、“先免费后收费”,令消费者十分反感。

  从全球范围看,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如共享单车虽然方便公众出行,但单车乱停乱放、过多占用道路空间的问题同时存在。又如,直播行业爆红引得大量资本注入,秀场类、游戏类、体育类、教育类等直播层出不穷,但爆红的直播也始终伴随着内容良莠不齐、观众人数造假、盈利模式不成熟、监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信息服务业处副处长李琰表示,信息消费的环境日趋复杂,线上和线下问题融合交错,网络安全保障形势依然很严峻,行业管理制度也有多与进一步完善,因此需要进一步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加大支持力度,有效推动我国信息消费升级。

  支持培育中高端信息消费

  我国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2013年7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听取了有关信息消费的专项汇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随后四年,信息消费都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5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再次研究部署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按照常务会部署,去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文件。今年8月,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98%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创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基本形成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

  《行动计划》作出了具体部署,在产品供给方面,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

  “到2020年,将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透露。

  在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方面,将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到2020年,实现中小企业应用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形成100个企业上云典型应用案例。

  业内人士认为,发展信息消费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新城镇居民在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方面需求会进一步扩大。

责任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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